根据《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乌医保〔2021〕29号)要求,鉴于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较往年延期启动,为充分保证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权益,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缴费相关事项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预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8元);纳入低收入监测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
二、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内成功缴费可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新生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3月1日(含)以后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您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缴费:
(一)在线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部分支持社保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在线缴费。
(二)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参保人可到参保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通过刷卡或扫码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参保人可就近前往任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
(四)商业银行缴费。参保人可通过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四、参保缴费咨询
更多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乌鲁木齐市医保局”了解。如您参保登记遇到问题可致电各区县医保中心咨询;如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税务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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