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持续下降至较低水平,为促进扬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
时间:该调整自2023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执行。
最高额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原:
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拓展:
办理户籍关系迁出是否必须本人前往办理?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法规》(苏公规〔2016〕3号)第九十三条,
?户口迁移一般先在迁入地派出所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机关办理落户。
?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
此外,如果是省外户口迁移,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居民身份证、准迁证以及迁移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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