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158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2021修订版)》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我国法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我国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
女方尚在原法规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江苏省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2023年2月10日)法规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延长产假从2023年2月10日《方案》之日起施行。
扬州育儿假年份怎么算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2021修订版)》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我国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补充内容:
《江苏省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案》(2023年2月10日)中: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分级制定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各设区市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土地、住房、金融、人才等支持。健全完善托育服务标准规范。按照我国部署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加强托育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多渠道培养充实托育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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