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退休可以办理转移吗?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职工到达法规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足此年限的,需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次性缴满上述规则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不记录个人医疗帐户),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规则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二、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办理材料
呼市转往异地所需材料:
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在我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时先确认缴费起止年月,应缴纳至上年度末,有欠费时须由本人办理补费,而后去异地社保机构开具联系函,异地社保机构邮寄至我处后,最后由我处打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出,转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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