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看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下面跟随社保君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居民看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只需付清自付自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不需个人垫付,由市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注意: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南京市民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拓展知识:南京医保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60元/人·年。
2.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750元/人·年,其中, 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60元/人·年。
3.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 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
4.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其中, 补助标准6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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