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下面跟随社保君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已持续下降至较低水平,为促进扬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了适度调整。
时间:该调整自2023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执行。
最高额度: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原:
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拓展知识: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来付首付
一般状况下,公积金是需先采用才可以提取出来,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质才可以办提取手续。想要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作为房舍的首付款是没用的,这点一定要留意。
注意事项二:住宅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有不少人还不明了,认为只要与房子有关就可以用到公积金。实际上,住宅公积金仅用以员工购买(含二手房)、修建、翻建、大修(维修开支超过房子造价百分之三十以上)自住住宅时可以提取。除此之外,房舍的任何费用使用都不能够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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