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个人有赔偿吗?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社保局应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计算出每月退休费用,倒闭企业的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方法,职工未及时重新就业的在一定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个人无法继续缴纳社保费应可停保。如果重新就业了,当然就由新单位继续缴纳。
倒闭财产在优先清偿倒闭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倒闭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则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倒闭人欠缴的除前项法规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倒闭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倒闭债权。
倒闭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倒闭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企业倒闭后养老保险怎么处理?个人有赔偿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4244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