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失业保险金于4月1日上调
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告》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法规,4月1日起,荣昌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由1800元/月调整至2100元/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由1440元/月调整至1680元/月。
拓展信息:
2023重庆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4月1日执行)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等26个区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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