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情形一览】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终止补贴情形:
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社保补贴资格:
1、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2、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其他相关问题:
1.补贴月份
每月19日(不含)前及以后申申请补贴的,自当月享受补贴;
每月19日请补贴的,自次月享受补贴。
补贴当月末完成缴费的,同一年度内的次月可以补征集,跨年度不能补征集。
2.变更比例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发生变化,自次月按照新认定享受补贴比例予以社保补贴。
【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可以领多久的补贴?】
社保补贴领取期限:
1.补贴期限三年,到期自行终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请补贴: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终止补贴情形:
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社保补贴资格: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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