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可以拿回厦门报销吗?
答:厦门市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异地分娩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回厦按法规审核结算。若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可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回厦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领”
1、分娩的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开始申领。
2、如果缴费月数涉及异地缴费月份的,需先成功办理转移手续后,才可申领。
“申领什么时候截止”
1、从分娩之日算起,12个月内申领。
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
【厦门医保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答:参加厦门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在异地或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三个月以上),需按法规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备案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方可回厦按法规 审核结算。
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也无需回厦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下载“我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登录“厦门医保”公众号、“福建医保”公众号,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可以回厦门报销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4915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