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武汉失业补助金新规
湖北省公布的新规大致如下:
?具体新规内容: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保险范围:
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
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长: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从2020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至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无医疗保险欠费;
4.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保卡。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规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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