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有哪些方面?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
女职工生育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700元。
2、生育医疗费: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3、生育津贴:按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注: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流产/引产)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300元。
2、生育医疗费:怀孕满7个月以上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500元。
3、生育津贴:按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相应天数计发。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42天;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注:终止妊娠前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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