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内江市
2023年4月18日,内江市从2021年12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00元/月调整为6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元/月调整为440元/月。
(二)遂宁市
2023年4月18日,遂宁市,决定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15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420元/人·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
(三)绵阳市
2023年4月8日,绵阳市,拟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610元/月调整为63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410元/月调整为435元/月。
(四)眉山市
2023年7月6日,眉山市,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6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500元/月,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资阳市
2023年3月15日,资阳市,调整后的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3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0元/月,此标准从2021年12月起执行。
“ 四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附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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