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参保人员符合新就业地转入条件的;
2、参保人有参保缴费记录且已办理停保的。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1、转出地社保机构通过我国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再通过我国转移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2、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的确认指令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四、办理时限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部转移系统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联系函》后,2个工作日内生成《信息表》并上传部转移系统;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部转移系统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信息表》确认指令后,5个工作日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五、办理费用
该项目为免费服务。
六、办理渠道
在湖北服务网或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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