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购买住房套数认定实行“认房认贷”的标准。住房信息以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住房贷款记录以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具体为:
购买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
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须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一是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二是缴存职工家庭已结清或仅有一次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三是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有一次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出售现有住房后,家庭已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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