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养老金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理指引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2.居住我市且要求我市协助认证的外地离退休人员;
3.领取城多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4.按月领取供养费的人员。
【申请材料】
1.现场认证、省内协助网点认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协查函认证、省外协助认证需提供《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协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函》或符合待遇领取地要求的其它有效认证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养老金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办事流程如下:
一、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1.本市户籍本市居住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无需现场认证,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会同机关、医疗机构部门通过数据比对进行资格认证。
2.本市广著异地置住的选是书在专人员,包括居住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每年必须自行办理—次认证手续,可采用现场认证、辅助认证、省内协助认证、手机APP认证。
3.非本市户籍在本市邻领取械真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认证操作与本市户籍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方法相同。
二、非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1.居住找市且要求找市协助认证的本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可通过省内协助认证、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
2.居住我市且要求我市协助认证的外省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将符合异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有效认证材料交至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认证。
3.按月领取供养费的人员的认证管理负责人根据供养人员的认证时间,提前电话告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来市社保中心进行认证登记。
【办事窗口】
珠海市社保中心横琴、香洲、金湾、斗门、高新和高栏港办事处。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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