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为方便工伤职工省内异地有序就医,广东省人社局近日公布了《广东省工伤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内异地就医指的是:参保工伤职工经批准转至参保地以外省内地级以上市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或配置辅助器具,参保工伤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前需按相关法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工伤职工,需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登记,填写《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备案表》;异地居住或长期驻外工作的工伤职工,需办理省内异地就医长驻备案登记,填写《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
参保人办理备案登记时只需要选定就医地市,不需要选定具体的协议机构。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因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的,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完成备案的工伤职工前往省内异地协议机构就医时,要出示本人有效的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由接诊的协议机构查询和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身份确认和就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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