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保险后死亡怎么办?缴纳费用可以退吗?
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相关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相关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
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去世后,不同险种赔付的金额不同。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身故赔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其中补贴的部分,包括利息,都可以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6万元,已经领了2万元,赔付剩余的4万,另外还有丧葬费,赔付标准是当地基础养老金的若干倍,比如当地基础养老金250元,赔付10倍,丧葬费就是2500元,个人账户和丧葬费,家属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身故证明,去当地人社局申请。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身故也是赔付个人账户余额。在职人员个人交费比例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未领余额可以全部退,灵活就业人员交费比例20%,进入账户8%部分余额可以退,进入统筹账户的12%部分不退。职工养老保险身故丧葬费标准是两个月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果是4000元/月,丧葬费就是赔8000元。也是去人社局申请。
3、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在领取养老金以后身故,赔付所交保费减去已经领取金额,剩余部分可以赔,比如总共交了10万,已经按月领取了4万,赔付剩余6万,合同终止,如果是领取养老金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和现金价值取大者。身故赔偿由保单身故受益人持户口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和销户证明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网点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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