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根据最新消息,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次月15日。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统筹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3〕18号)要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由次月10日前改为次月15日前。
拓展阅读: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3年江门失业补助金最新待遇标准
《广东省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告》(粤人社规〔2023〕9号)有关要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前,各地继续按本市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省级统筹后,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目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1548元/月,因此,2023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如下:
①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为774元/月;
②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32.2元/月。
参保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 参保1年以下的发放标准 2023年7月1日后 774元/月 232.2元/月 2023年7月1日前 300元/月 150元/月 提高幅度 474元/月 82.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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