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方式+材料
个人账户设立:
1.网上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办理开设个人账户。
2.柜台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材料到南宁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签订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经办服务网点审核无误的开设个人账户。
注:每月26日至月末为缴存托收记账时间,网上和柜台均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3.柜台办理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I类银行卡(用于办理缴存托收)。
注意事项:
1.曾在单位缴存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办理了集中封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的,开设自愿缴存个人账户后,原单位缴存的个人账户将与自愿缴存个人账户合并。
2.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先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后单位可申请将个人账户转移到单位管理户,合并后继续缴存(由缴存单位按单位新增人员办理)。
“ 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方式+材料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6596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