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公布通告,公布了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以下为通告全文:
各市、州、县人社局、医保局,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湖北省同意,现就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第1档
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
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
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请各地对照执行。
温馨提示
一、缴费时间: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缴费方式:
1.网上办理。缴费人通过网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湖北z务“鄂汇办”APP直接缴费。
2.网点缴费。缴费人到各商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松滋城区及乡镇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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