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产假企业社保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1.2023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3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50%给予补贴,3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3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补贴月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办理方式:
1.参保地人社部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线下申请
2.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条件:企业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3孩满6个月后可申请
申请材料
1.《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2.《出生医学证明》;
3.《生育服务证》(生育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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