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医保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开通线上办理的通告
现将2023年7月-2023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每月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基数
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5283元/月,按6%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设立个人账户,2023年下半年共计缴费1901.88元。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下半年医疗保险,无需来医保局开具缴费告知单,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缴纳;
(二)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社保大厅税务局窗口或使用“税务自助终端”缴费。
四、缴费凭证打印
缴费人完成缴费后,如需打印缴费证明或完税凭证,可通过以下途径打印:
(一)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下载缴费凭证,解压后打印;
(二)待费款入库后,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大厅税务局窗口打印。
五、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如对参保及缴费金额存在疑问,可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二)参保人务必在法定时间内缴费,欠费超过三个月的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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