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根据《福建省全面加快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精神,莆田市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工作。
合并实施后,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不再单独申报征缴生育保险费,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合并后参保登记方法
合并实施后,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不再单独申报征缴生育保险费,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合并后待遇保证
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法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实施服务
两险合并后,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经办管理,参保人员办理产前登记手续后,省内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生育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到个人。同步开通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情况查询渠道,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查询。
“ 2023莆田生育保险参保方法_莆田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7062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