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可以。根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要求,目前普通门诊已经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在50%。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如果到本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便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缴纳门诊医疗费用时支付个人部分即可。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要求的普通门诊费用;另一方面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就职工医保而言,实施门诊共济后,会发生以下变化:
【1】 医疗门诊共济的执行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一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一部分存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
【2】 医疗门诊共济执行后,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50%,报销比例以各省市规则为准。如北京、上海,支付比例从70%起步的。
【3】 家人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共济账户内资金支付个人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参保费用。
总之,门诊费用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一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医保账户内资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也可以通过医保统筹账户报销;另一方面对于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在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享受医保统筹待遇,也可以使用家中父母、子女或者配偶职工医保共济账户内资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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