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起,烟台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山东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告》,自9月1日起,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执行新上下限标准,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规则
1.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低于3980元基数缴纳的2023年1-8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进行调整。也就是说今年职工医保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从9月1日开始执行,1-8月份不再补缴基数差额,减轻了广大企业和参保人的缴费负担。
2.参保单位按低于3980元基数预缴的2023年9-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系统自动生成基数差,由参保单位进行基数差补缴。
3.2023年8月前,单位职工按原基数上限18726元参保缴费的,2023年9月单位填写缴费单据前,可通过“烟台市医保局”官网单位端系统中的“封顶缴费基数申报”功能,在18726元至19899元之间为其申报调整2023年9-12月的缴费基数。基数上限调整,系统限制每个单位仅能进行一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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