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申报
【受理机构】:广州市医保局或分局
【办理事项】:工伤医疗费用申报
【办结时限】:30日
申报条件:
1、属于广州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工伤职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的规定的住、门诊医疗或康复费用。
申报材料:
1、《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申报总表(工伤保险)》;
2、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申报流程:
1、参保人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先予记账;
2、医疗机构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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