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育儿假”要来了!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据了解,很多地方生育保险已经并入医疗保险了,但是,生育保险相关的福利参保人依旧可以享受。近期,四川发布了相关文件,其中说到了“育儿假”,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育儿假”。
生育保险:“育儿假”要来了!9月底,四川省人大会议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已于10月1日发布施行。这次《条例》的修订,我们关注到其中的一个重要修改信息:增加了一个“育儿假”!

《条例》修订将第二十六条改为了第二十四条,在第一款增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根据条例,我们可以理解为男女职工有三周岁以下宝宝的宝爸宝妈们可以带薪陪娃了。
生育保险:“育儿假”要来了!连续参加职工社保生育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在怀孕生子后,享受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的福利。了解更多社保生育保险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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