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调整事项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00元。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调整为95元。
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调整为19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拓展材料
什么是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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