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发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此外,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对于多领、冒领、违规领取失业待遇要及时予以退还。
“什么情况下停发太原失业保险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7724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