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手续,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材料→做汇缴入账
办理条件: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办理材料:
1、从本单位转出本月应缴公积金入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
2、如有人员变动,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方式: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选择银行扣划、转账等方式。选择银行扣划的单位要先到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委托银行扣划协议,然后按协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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