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

 字体时间:2023-02-23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根据广东省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三)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四)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人员按本条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7892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