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证明
要求:纸质原件;医疗卫生单位、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死亡证明或者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之一即可。
2、社保 卡或身份证
要求:纸质原件。
3、未参保或未领取丧葬费、抚恤金证明
要求:纸质原件,在乌鲁木齐市参保的异地户籍在职死亡人员需提供。
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要求:纸质原件,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职死亡人员需提供。
5、公证书
要求:纸质原件,死者原领取养老待遇的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时提供。
6、被委托人身份证
要求:纸质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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