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条件
1. 已在惠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怀孕至备案前无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
3. 此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
二、备案所需材料
夫妇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女方社保卡(原件)。
三、备案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桥西六路16号博罗县人民医院2号楼二楼妇产科门诊生育备案室/建卡室。
四、注意事项
1. 未备案登记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 如怀孕至备案前已发生保胎或生育等相关住院治疗费用的,居民医保需到当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职工医保需到博罗县服务中心办理生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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